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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农学院教学实验室学生安全守则
发布日期:2020-09-02 17:04 浏览次数:

1、进入实验室,须了解周围环境,明确总电源、急救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急救药品)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2、实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养成实验完成后立即关闭水、电、气源,不随意乱放仪器、药品的良好习惯。

3、严防易挥发、易腐蚀试剂泄露,对于易燃、易爆的物质要尽量远离火源。

4、保持实验室内的良好通风。对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通风处)进行。

5、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倾注药品或加热液体时,不要俯视容器,也不要将正在加热的容器口对准自己或他人。凡使用电炉、煤气灯加热的实验,中途不得离开实验室。

6、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钡盐、铅盐、砷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氰化物等)不得入口或接触伤口。剩余的废物和金属片不许倒入下水道,应倒入回收容器内集中处理。

7、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且勿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尤其是眼睛上;稀释浓酸、浓碱时,应在不断搅拌下将它们慢慢倒入水中;稀释浓硫酸时更要小心,千万不可把水加入浓硫酸里,以免溅出烧伤。

8、自拟实验或改变实验方案时,必须经教师批准后才可进行,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9、实验室内严禁口尝任何药品。

10、实验完毕后洗净双手,方可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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