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联系我们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机构设置
    • 现任领导
    • 学院荣誉
    • 联系方式
  • 党建工作

    • 党建动态
    • 党务公开
    • 理论前沿
    • 习语金句
  • 教师队伍

    • 专家学者
    • 农学系
    • 园艺系
    • 菌物科学与工程系
    • 行政教辅人员
  • 科学研究

    • 学科建设
    • 科研平台
    • 科研项目
    • 科研成果
    • 实验室管理
    • 学术交流
  • 本科生教育

    • 教学动态
    • 培养方案
    • 教务信息
    • 课程建设
    • 实践教学
    • 教学成果
    • 教育教学评估
  • 研究生培养

    • 科研团队
    • 导师信息
    • 培养方案
    • 管理制度
    • 年度报告
  • 学团工作

    • 学团动态
    • 优秀学子
    • 校友风采
  • 农林工程研究院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就业信息
  • 农技推广

    • 品种推介
    • 技术推广
    • 媒体聚焦
    • 校地合作
  • 资料下载

    • 办公文件
    • 学生下载
    • 鲁农印象
  • 学院概况
  • 党建工作
  • 教师队伍
  • 科学研究
  • 本科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
  • 学团工作
  • 农林工程研究院
  • 招生就业
  • 农技推广
  •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首页 > 科学研究 > 实验室管理 > 正文
鲁东大学农学院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9-02 17:08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对本学院仪器设备特作如下规定。

1、成立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实验室主任、实验室技术人员和实验技工组成,负责仪器设备的上报、采购、验收、安装、调试及运行情况的不定期检查、维护等。

2、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每次使用必须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仪器设备管理小组反映,确定问题性质,及时维修,以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建立仪器设备清查制度。学院每年至少统一组织1次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进行不定期抽查,相关设备负责人和所在科研教学团队配合相关清查工作;拒不配合者,学院有权收回相关仪器设备的责任人资格,相关设备由学院另行考虑分配管理。

4、规范仪器设备借、还流程。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若本院人员因研究需要带出实验室,需经管理小组准许,登记后方可带出,交回时要经管理小组验收确定完好,否则仪器损坏由责任人赔偿。同时欢迎校内外其他单位的科研工作者到本实验室开展工作,以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

5、规范仪器设备报废流程。因技术落后,过时超期服役或维护费用过高而无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要按照学校资产处规定及时报废,按规定下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返回列表】

电话:0535-6664669(办公室) 0535-6664663(团总支) 电邮:nxy@ldu.edu.cn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鲁东大学园艺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09096634号